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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钢结构鉴定能力评价标准》 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2026-08-2014

根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既有钢结构鉴定能力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编制立项的函”(中建金协标函(2026)102号)文件的批复,团体标准《既有钢结构鉴定能力评价标准》已正式立项。

会议现场

2026年8月18日,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在合肥组织召开《既有钢结构鉴定能力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编制启动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协会领导、行业专家、参编单位代表等近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标准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彦红主持。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标准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彦红

标准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我国钢结构建筑规模庞大,既有钢结构安全鉴定需求日益迫切,鉴定能力的科学评价与规范管理,是保障鉴定质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分会牵头编制《既有钢结构鉴定能力评价标准》,顺应行业发展需求,意义重大。

合肥工大共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武海英

武海英代表承办单位首先致辞,对各位专家和企业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合肥工大共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近些年检测鉴定领域所取得的成绩,并表示愿与各参编单位通力合作,共同编制好这部标准。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副秘书长、建筑钢结构分会主任委员 孙晓彦

孙晓彦介绍了编制标准的背景和意义,既有钢结构进行定期检测与科学鉴定,是保障其安全使用、推进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目前,国家尚未对既有结构鉴定单独设定资质要求,实际工作中常将鉴定和检测二者合在一起,这种做法难以保证鉴定结果的正确性与可靠性。因此,迫切需要将鉴定能力从检测资质中独立出来,建立专项评价标准。


编制《既有钢结构鉴定能力评价标准》,旨在对不同能力水平的鉴定机构进行分级界定,规范鉴定工作流程,提升技术人员专业能力,确保鉴定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这是保障城市更新质量与安全、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战略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作为协会有义务发挥好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行业自律工作,为我国既有建筑钢结构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同济大学教授、协会钢结构专家委员会主任 罗永峰

罗永峰代表主编单位介绍了标准编制的主要内容、分工及计划安排,并带领编制组对标准章节内容进行逐条讨论。与会专家和企业代表积极沟通讨论,最终确定了标准的各章节内容及分工,为下一步标准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此外,编制组希望进一步汇集各方力量,诚邀更多企业参与到标准编制工作中来,共同扩大该标准的适用性。

会议合影

该标准得到了高校、各省建研院、建科院及相关检测单位和企业的积极响应,参加本标准编制单位有: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合肥工大共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检中心钢结构检测及监测所、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江苏中钢检测有限公司、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钢结构网架检验检测院 、江苏科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天大规划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广东雄炜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云南利光检测有限公司、浙江华咨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中天恒筑钢构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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